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江北区JB17-02-06b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挂牌出让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承办。
二、挂牌出让原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四、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挂牌报名时间:2024年9月17日9:30至2024年9月25日16:00;
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16:00(银行到账时间);
挂牌报价时间和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9月17日9:30至2024年9月27日9:30。挂牌期限截止后,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系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竞价开始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9:40。
五、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地块名称 | 江北区JB17-02-06b地块 |
2 | 地块位置 | 位于宁波市江北区投创中心地段 |
3 | 地块范围 | 东至JB17-02-06a地块(宁波爱发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南至通惠路,西、北至规划防护绿地。 |
4 | 土地用途 | 一类工业用地(体育用品制造) |
5 | 出让面积 | 3117平方米 |
6 | 容 积 率 | 2.0-3.1 |
7 | 建筑密度 | ≤55% |
8 | 绿 地 率 | 符合《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 |
9 | 建筑限高 | 30米 |
10 | 土地开发程度 | 按现状 |
11 | 土地级别 | 五级 |
12 | 出让年期 | 50年 |
13 | 保 证 金 | 人民币123万元 |
14 | 出让起始价 | 地面地价人民币1970元/平方米 |
15 | 增价幅度 | 人民币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 |
16 | 付款方式 | 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含竞买保证金) |
17 | 交地期限 | 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按照现状交付土地 |
18 | 其他条件 | 1)该地块海绵城市、人防设施、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建筑等相关要求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1)竞得单位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前与宁波市江北区新兴产业服务中心签订《江北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 |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详见规划控制文本,并以其为准;土地出让面积为实际勘测定界面积。
六、特别约定
1、境外的法人参与竞买,以外汇形式缴纳土地出让保证金的,按照本挂牌文件中《宁波市江北区土地出让保证金外汇资金缴纳处置规则》办理;以跨境人民币形式缴纳土地出让保证金的,按照本挂牌文件中《宁波市江北区土地出让保证金跨境人民币缴纳处置规则》办理。
2.若本宗土地由境外企业竞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竞买保证金与土地出让金保证金按《宁波市江北区土地出让保证金外汇资金缴纳处置规则》和《宁波市江北区土地出让保证金跨境人民币缴纳处置规则》的规定退款,不计利息。
3.本次挂牌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如成立的新公司股东有两个及以上的,须采用联合申请方式参与竞买。联合申请竞买的,竞买申请人均应符合竞买资格条件及要求,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并委托其中一方进行报价,提交联合竞买申请书。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申请时进行数字认证。
4.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只限成立一家项目公司,并在网上报名时“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资项目子公司,报名时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全资项目子公司的成立时间等内容;联合申请竞买的,报名时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不同出资人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市场监管主管部门确认的新公司章程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经竞买人申请且经出让人批准后,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新公司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竞买人事先向出让人申请约定一致。
5.境外竞买人和境内竞买人联合竞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境内竞买人自然成为该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人。
6. 本地块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否则,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方支付相当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0.2‰的违约金,造成土地闲置的,出让方有权依法向竞得人征收相当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20%的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地块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未按约定日期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0.2‰的违约金。合同约定开工时间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间为准;合同约定竣工时间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时间为准。
7.根据规定,竞得人应在项目开工、竣工前10日,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进行书面申报。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开工、竣工的,应当在到期前30日内,申报延迟原由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审批。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将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8.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为缴纳。
9.本文件之规定与土地出让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挂牌程序
(一)信息发布
出让人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中国土地市场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网站上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二)竞买申请和资格获取有关事项
1.办理数字证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网上进行,需凭数字证书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申请报名、报价。
申请人应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数字证书申请表》,填写好相关内容,备齐相关证件,到浙江省电子印章中心申请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申请人,不需重新办理数字证书;如数字证书已过期,则需到浙江省电子印章中心续期。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服务电话:400-0878-198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申请竞买
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17日9:30至2024年9月25日16:00,凭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按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主页;
(2)点击通过行政区选择,进入宁波市江北区交易厅;
(3)点击欲竞买地块项目下的“竞买申请”按钮后,按系统提示逐步进行竞买申请,向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书和声明书;
(4)系统进入缴纳竞买保证金页面,竞买申请人必须选择相应的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打印缴纳保证金通知单。
建议使用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
3.缴纳竞买保证金
申请人须在2024年9月25日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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