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现将龙岗区第二中医院配套道路市政工程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征求公众意见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三)申请事项:迁移城市树木37株,其中行道树34株。
(四)项目位置:坂田街道稼先路与坂澜大道交会处
(五)种植地点:龙岗区坂田街道坂澜大道(道路附属绿地)<
文章推荐:
岳阳市城市绿化管理中心关于打印/复印纸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关于笋岗街道宝安北路与展艺路交叉口、梨园路深业泰富大厦连廊旁砍伐安全隐患树木事宜的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