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南安市码头镇丰联村洪山红柚种植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安市码头镇丰联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发包方为南安市码头镇丰联村民委员会,委托的采购代理单位为泉州市鑫航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前来参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和工程范围
1.1.项目编号:NANC20251004;
1.2.工程名称: 南安市码头镇丰联村洪山红柚种植项目;
1.3.工程建设地点: 南安市码头镇丰联村 ;
1.4.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造价90287元 ;
1.5.工程范围和内容: 南安市码头镇丰联村洪山红柚种植项目,具体以发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6.最高控制价: 90287元,发包价:85859元(下浮系数K值为:5%);
1.7.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
1.8.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1.9.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福建省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2.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2.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注:园林绿化专业(下同)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3.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3.4.本项目采用资格承诺制,采购代理机构协助发包方对候选供应商的资格承诺、资
质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审查。采购代理机构协助发包方审查中选供应商的项目响应文件。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于公告期2025年11月19日08时00分00秒至2025年11月26日09时30分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www.enjoy5191.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项目资料(含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书电子版等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电子采购文件使用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
5.确定中选供应商的方法
本项目采用的确定中选供应商的办法: 双随机抽取法 。
6.交易保证金的提交
6.1.交易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汇到发包方指定账户。
6.2.交易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仟捌佰元(¥1800元)。
6.3.交易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采用电汇形式提交: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从供应商所在地银行的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采购文件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如因供应商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交易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或(2)采用电子保函形式:供应商开具电子保险保函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申请。供应商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
6.4.交易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在线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7.供应商应递交的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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