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
本项目南安市丰州镇燎原民宿产业链引流步道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安市丰州镇燎原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发包方为南安市丰州镇燎原村民委员会,委托的采购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卓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前来参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和工程范围
1.1. 项目编号:NANC20250991
1.2. 工程名称:南安市丰州镇燎原民宿产业链引流步道提升工程
1.3. 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丰州镇燎原村;
1.4.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总造价274335元;
1.5. 工程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为南安市丰州镇燎原民宿产业链引流步道提升工程,具体详见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6. 最高控制价:274335元;发包价:247748元(下浮系数K值为 10% );
1.7.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
1.8.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1.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中级园林绿化专业职称;
注:园林绿化专业(下同)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3. 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供应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项目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本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项目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4. 本项目采用资格承诺制,采购代理机构协助发包方对候选供应商的资格承诺、资质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审查。采购代理机构协助发包方审查中选供应商的项目响应文件。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于公告期2025年11月14日08时00分00秒至2025年11月21日09时30分00秒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项目资料(含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书电子版等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电子采购文件使用(随行软件)打开。
5. 确定中选供应商的方法
本项目采用的确定中选供应商的办法: 双随机抽取法 。
6. 交易保证金的提交
6.1. 交易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汇到发包方指定账户。
6.2. 交易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仟肆佰元整。
6.3. 交易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采用电汇形式提交: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从供应商所在地银行的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采购文件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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