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
本项目新民村星湖云驿漫道焕彩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安市九都镇新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发包方为南安市九都镇新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卓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前来参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和工程范围
1.1. 项目编号:NANC20250753
1.2. 项目名称:新民村星湖云驿漫道焕彩工程
1.3. 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九都镇新民村;
1.4.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总造价1151205元;
1.5. 工程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新民村星湖云驿漫道焕彩工程,具体详见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6. 最高控制价:1151205元;发包价:1050401元(下浮系数K值为9%);
1.7.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
1.8.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1.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 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中级及以上的园林绿化专业职称。
注:园林绿化专业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3 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3.4 供应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项目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本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项目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5 本项目采用资格承诺制,招标代理机构协助发包方对候选供应商的资格承诺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协助发包方审查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4. 项目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期2025年 9 月 18 日 8 时 00 分00秒至2025年 9 月 28日 9时30分00秒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项目文件等相关资料。项目资料(含项目文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书电子版等资料)每套售价300本项目电子项目文件使用(随行软件)打开。
5. 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的定标办法: 双随机抽取法 。
6. 交易保证金的提交
6.1. 交易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汇到发包方指定账户。
6.2. 交易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拾壹万陆仟元整。
6.3. 交易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采用电汇形式提交: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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