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安市福山公园项目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投〔2025〕4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安市鹏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南安市鹏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中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美林街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2135.378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3816公顷(65.724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园路工程,包含4米宽主路长608.7 米,2.5米宽次路长244米;连廊一建筑面积698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7米,地上一层,高度5.5m;连廊二建筑面积1003.8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14米,地上两层,高度9.5m;登山步道及观景平台;边坡挡墙;成品智慧驿站构筑物(含公厕和管理用房);绿化工程;配套建设室外照明工程、公园给排水工程、公园标识标牌、公园智能化系统及其它附属设施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2135.3783万元;连廊二建筑面积1003.8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14米,地上两层,高度9.5m;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2135.3783万元。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135378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福建省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地养护质量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并同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高级园林绿化专业职称。
并同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园林绿化类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1400万元及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不含道路绿化工程)。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3日08时00分至2025年08月14日08时3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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