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住建局对张家堡片区城市公共空间更新与功能提升工程-城市运动公园设施与绿化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监理以内部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
张家堡片区城市公共空间更新与功能提升工程-城市运动公园设施与绿化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监理。
二、项目概况:
西区:城市运动公园绿化改扩建,建设用地面积为45946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 26663.4平方米,铺装面积19282.6平方米。东区:位于未央路以东,凤城九路与凤城八路之间的绿化改造提升,建设用地面积为39971.05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30189.8平方米,铺装面积9781.25平方米。同步配套照明、灌溉等设施。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监理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谈判内容:张家堡片区城市公共空间更新与功能提升工程-城市运动公园设施与绿化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监理项目报价。
四、供应商资质等级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超过3个(含本项目),若有在建项目,应提供原项目单位同意的意见书;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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