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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圆山校区学生公寓、学生食堂、运动场及配套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闽南师范大学的编号为E3506010601100633001的闽南师范大学圆山校区学生公寓、学生食堂、运动场及配套设施工程已由漳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以漳高审立[2024] 1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南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闽南师范大学圆山校区学生公寓、学生食堂、运动场及配套设施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漳州市靖城镇草前村、天口村(闽南师范大学圆山校区);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学生宿舍楼、书院、食堂、实训楼、配电间,总建筑面积61668.5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6647.09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5021.44平方米。;
2.4.投资总额:人民币31164.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6995.63万元;
2.5.招标类型:工程勘察(详勘)与施工图设计;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详勘)、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获得审查合格书、后续服务等工作。
2.6.2.内容:①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详勘),包括为本项目工程勘察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钻探、试验、测试、勘察期间的监测、物探(包含地下管线探测)、基坑支护(含边坡及挡墙)设计、氡元素检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后续服务等。②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装修、给排水、消防、电气、暖通、智能化、抗震支架、电梯、夜景、室外、海绵城市、绿色建筑、景观绿化、配电室等工程。③配合招标人,重新申办工程规划许可证(如需),该事项中所涉及的文本图纸打印盖章及方案文本的修改所产生的费用均已含在投标报价中;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各专业工程。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开工,工程建设周期36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的以下①和②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7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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