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抬路(世纪大道-盐塘河)路灯设施更换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盐城兴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吴抬路(世纪大道-盐塘河)路灯设施更换工程
2.项目地点:盐城市盐都区境内
3.项目规模:投资约39.8万元
4.工期要求:45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7.招标内容:吴抬路(世纪大道-盐塘河)路灯设施更换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发包人保留对上述范围、工程量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信誉要求
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2.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5.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得少于3人。
6.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从2025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8.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5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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