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园区道路绿化管护工程(项目名称)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园区道路绿化管护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为江苏海安商贸物流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代理机构为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5年度园区道路绿化管护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商贸物流产业园区内
(2)工程规模:2025年度园区道路绿化管护工程施工,园区道路绿化带(绿地),包含纬十路、兴联路、银联路、金联路、经六路、铁联路、润联路、晓星大道及晓星大道北延段西侧等绿化,暂定总面积约16.93万平方米(含草本花木)。
规模中的面积为暂估,有可能增加或减少养护范围,结算时以测绘公司提供的实际养护面积进行结算,如实施过程中存在绿化面积被占用或减少养护面积将扣除相应面积计算养护费用。测绘公司的选择需得到交易发起人的认可,测绘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由中标单位向测绘公司支付。
(3)招标范围:2025年度园区道路绿化管护工程施工包含,范围内的绿化带(绿地)植物除草、抗旱排涝、松土、施肥、病虫害防治、修剪造型等一系列养护工作;配合做好因基础设施施工、维护、维修等工作造成的绿化移栽、补植工作;配合各类检查活动创建要求、临时性、突击性任务等。
(4)服务期限:1年。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 |
HAKFG202505123570 (GK008)001001 | 2025年度园区道路绿化管护工程施工 | 37.246 | 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以上a、b、c三个条件之一的即为具备相应的项目负责人条件)。 |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以上a、b、c三个条件之一的即为具备相应的项目负责人条件)。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注:①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参照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等专业。②若职称证书未体现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3业绩要求:无。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3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4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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