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偃师区杜甫大道绿化补植补栽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61.54.85.189/tpbidder)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08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5-40 | ||||||||||||||
2、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偃师区杜甫大道绿化补植补栽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711,155.00元 | ||||||||||||||
最高限价:71115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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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偃师区杜甫大道绿化补植补栽项目,杜甫大道全长7.6公里,改造于2019年,近年来多处绿化带坛头植物缺失,道牙破损,急需补植补栽或更换,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对杜甫大道16个坛头、6个转角进行补植补植及道牙更换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采购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3)建设地点:洛阳市偃师区;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期:10日历天; (6)养护期:1年;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9)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0)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1)文明工地目标: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 ||||||||||||||
6、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 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豫财办[2020]33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 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进 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或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承诺投标截止当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3.3.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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