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5年第一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关规定,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出让 方式 | 土地 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
2025-01号 | 鸿尾乡超墘村 | 3142m2 (4.71亩) | 拍卖 | 商业用地(B1) | 1.0<FAR≤2.5 | D≤35% | GAR≥30%,公共绿地可统筹计算绿地率指标 | H≤50米 | 40年 | 370 |
1.本宗地出让面积3142平方米(合4.71亩),其中实用地面积2834平方米(合4.25亩),公共绿地面积308平方米(合0.46亩),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
2.本宗地沿地块北侧应退让城市公共绿化带(详见红线图),对外开放使用,不得设置实体围墙,在满足消防及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地下室与规划绿线贴线布置,具体设计方案应报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同意并经县政府审定后由竞得人出资建设。绿化带建设标准每平方米不低于200元人民币,要求竞得人在上报项目规划总平面设计方案时同时上报绿化带的设计方案并先行施工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鸿尾乡人民政府。在办理本出让宗地不动产权证时该绿化用地不予登记发证,若今后政府项目建设需要征收使用该绿化用地及地上物时不予补偿,由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和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负责把关落实。
二、竞买人范围
(二)凡在闽侯县行政区域内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
3.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5.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申请人在申请竞买时,应提供不存在上述情形的书面承诺。竞得人隐瞒事实出具承诺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解除合同并收回已出让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三、索取材料方式
竞买意向者凭有效证件,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24日下午4:00前的正常工作时间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业务受理区(第一开标室东门正对面的办公室)索取出让文件材料。
四、出让方式:拍卖。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时间:2025年2月26日(星期三)上午9:30;
2.拍卖地点: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六、报名事项
1.竞买申请人可于2025年2月12日上午9:00至2025年2月24日下午4:00前通过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fzsggzyjyfwzx.cn/FZ)网络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表、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人廉洁自律承诺书、土地成交价款不属于通过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的承诺书、资信证明等出让文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并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建议竞买申请人在竞买申请截止前2天上传申请文件,预留审核、补件时间,在竞买申请截止后,竞买申请人无法再补交材料,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将无法参与竞买)。
2.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竞买申请人应在2025年2月12日上午9:00至2025年2月24日下午4:00前提交报名材料,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25年2月25日下午4: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间适当提前)。竞买申请人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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