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DH〔2025〕QZSZ-010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市南安市乐峰镇潭边村5组黄跃珍屋后崩塌治理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安市乐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资金,招标人为南安市乐峰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乐峰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总造价1972659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总造价1972659元,主要建设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①不低于 乙级 自然资源部门(或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或 ②不低于 叁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①(如选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对应的项目负责人)不低于中级 资源与环境类或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职称,并派出1名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安全负责人。 或 ②(如选择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对应的项目负责人)不低于 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972659元;发包价:1856738元(下浮系数K值为 6%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福建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岩土锚杆(索)技术规程》、《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福建省滑坡防治设计技术规范(试行)》 以及现行的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①不低于 乙级 自然资源部门(或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或 ②不低于 叁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①(如选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对应的项目负责人)不低于中级 资源与环境类或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职称,并派出1名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安全负责人。 或 ②(如选择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对应的项目负责人)不低于 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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