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宜昌市滨江公园2025年零星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三峡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A座19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JS-CGZB-2024-141
2.项目名称:宜昌市滨江公园2025年零星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50.00万元
5.最高限价:50.00万元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宜昌市滨江公园园内贰万元以下的水电管网、场地道路、建(构)筑物及其他市政基础设施设备的零星维修更新改造,以及临时用工的服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资质证书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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