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德肃AB团事件天峰院遗址环境整治绿化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NDCG073
项目名称:宁德肃AB团事件天峰院遗址环境整治绿化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793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8897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87932.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48897.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宁德肃AB团事件天峰院遗址环境整治绿化提升项目 | 1.00 | 487932.00 | 项 | 建筑业 | 否 |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宁德肃AB团事件天峰院遗址环境整治绿化提升项目 | 项 | 元 | 448897.00 | 总价 | 无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绿色建材: 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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