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YX[CG]ZZ202404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靖县和溪镇吉春村生命公园建设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质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城市园林绿化等相关范围(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或者提供的材料无法有效证明相关事项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拟派出的施工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岗位人员)和技术工人的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应符合《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附件2、3的规定。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名单。(2)根据闽建办风景【2018】11号文规定,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2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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