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清太坪镇兴隆村、白沙村村庄绿化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应在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ZC-2024-02
2、项目名称: 清太坪镇兴隆村、白沙村村庄绿化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0万元(其中01包20万元,02包20万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40万元(其中01包20万元,02包20万元)(人民币)
6、采购需求:01包:清太坪镇兴隆村设计道路造林绿化25.08公里,折算造林面积135.93亩,村庄四旁庭院绿化367.55亩,共计完成造林绿化500亩。02包:清太坪镇白沙村设计道路造林绿化26.49公里,折算造林面积132.45亩,村庄四旁庭院绿化367.55亩,共计完成造林绿化500亩。
7、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8、本项目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 (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经营范围包括园林绿化或城市绿化相关业务;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磋商当日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巴东县乐乡大道17号焦家湾社区3楼)。
3.方式:(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持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公司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巴东县乐乡大道17号焦家湾社区3楼)报名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2)或:网上获取(有意参与供应商在获取时间内(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4日)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本公司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注明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电子QQ邮箱号(196525160@qq.com)报名登记。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3 月 8 日 9 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巴东县乐乡大道17号焦家湾社区3楼)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 3 月 8 日 9 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巴东县乐乡大道17号焦家湾社区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2.本公告在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部门采购栏发布。
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内容如下:
3.1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凭借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1)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国家关于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金融机构是指有意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额机构。
3.2 合同融资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均属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范围。
3.3 办理方式:(1)线上办理: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点击右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然后通过双击地图区域进入相应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输入http://122.189.254.42 :9999/badong 进入巴东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进行申请;(2) 线下办理: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到我县商业银行进行线下办理。
3.4 政策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 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财采发[2020]5号)。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巴东县清太坪镇人民政府
地 址:巴东县清太坪镇
联系方式:17683969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巴东县乐乡大道17号焦家湾社区3楼
联系方式:17707180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1768396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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